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应****集团有****地质局****大队开展**市GY(2025)0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市GY(2025)024号地块
总占地面积:9552.7m2
地理位置:****开发区纵二路以西、横四路以南、横五路以北
土地使用权人: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未来规划:排水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地质大队
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上为农田,规划用途为排水用地。拟于2026年10月20日前由****规划局出让给应****集团有限公司。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历史用途变迁资料、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获取的信息得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经两次场地平整后成为荒地;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或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高风险行业。通过对地块内农作物农药化肥及灌溉用时的分析和树木的种植分析确定地块内部不存在确定对地块产生污染的污染源。
周边地块主要是企业、农用地、河渠,企业主要分布于地块北侧、西侧和南侧,所有企业均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或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高风险行业,历史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地下水和土壤受污染记录,对本地块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在潜在污染源及污染物分析后,在地块内根据网格布点法布设了24个土壤快筛点位,采样深度为0~0.5m,现场快筛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PID检出值均较低,砷、镉、铜、铅、汞、镍测量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综上,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的使用历史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污染的可能性极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市GY(2025)024号地块现状和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未发现污染迹象,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低。快筛结果显示地块表层土壤样品中PID检出值均较低,砷、镉、铜、铅、汞、镍测量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当前规划用地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可进行后续土壤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