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龙门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惠州龙门工业园沿江路(青龙路-工业三路)建设工程]的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龙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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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 成文日期: 2026-05-27
名称: 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工业园沿江路(青龙路-工业三路)建设工程]》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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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工业园沿江路(青龙路-工业三路)建设工程]》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27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市**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工业园沿江路(青龙路-工业三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10日,共15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的原因

****工业园沿江路(青龙路-工业三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对于实现**产业园总体规划目标及改善片区内部交通出行环境至关重要,****园区项目,用地面积3.9934公顷(约59.90亩),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属于《******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

本项目符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要求,在确保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和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置换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途径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范围

本次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9934公顷(约59.90亩),共涉及10个调入地块,地块编号为WTR01—WTR10,均位于**街道。其中WTR01位于青溪村;WTR02位于青溪村和戴屋村;WTR03-WTR09位于戴屋村;WTR10位于戴屋村和樟潭村。共涉及26个调出地块,编号为WTC01—WTC26,面积3.9934公顷。其中WTC01-WTC12位于**瑶族乡新星村、**村;WTC13-WTC25位于**镇长滩村、马嘶村、**村、水口村;WTC26位于**镇**村。调出地块不涉及已在部或省备案的已批准建设用地、已批准填海项目、在批建设用地和填海项目,在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建设用地。

3.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本方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现状耕地0.7624公顷(约11.44亩),拟通过占补平衡方式保障**县耕地总量不减少。

(2)生态保护红线情况:本方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情况:本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使用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3.9934公顷(约59.90亩),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使用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来源于原已落实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地块。

4.使用****规划局部图(见附图)

三、公示方式

在我局网站上公示,同时在项目涉及的**街道及其下辖的青溪村、戴屋村、樟潭村委会公告栏,**瑶族乡及其下辖的新星村、**村委会公告栏,**镇及其下辖的长滩村、马嘶村、**村、水口村委会公告栏,******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公示。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箱:kighg@longmen.****.cn

2.电话:0752-****612

附件:

1.调整前****规划局部图.pdf

2.调整前****规划局部图.pdf

3.调整后****规划局部图.pdf

4.调整后****规划局部图.pdf

****

2026年5月27日

(联系股室:国土空间规划股;联系电话:****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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