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政府令第303号)相关规定,****拟于2026年6月下旬,在****新楼4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现将公开征集听证代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代表申请方式
(一)申请人范围
1.**市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热心公共事务、社会责任感强,****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具备一定调研分析、论证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客观、真实反映社会公众意见;
3.基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能够严格遵守听证会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职业、居住地等);
4.有意参与的本市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
(二)申请时间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4日(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三)申请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2.现场提交申请。
(四)所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人:如实填写完整的《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人:如实填写完整的《听证会报名申请表》、单位有效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工作证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听证代表组成及产生方式
(一)代表组成。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43名(单数),具体构成为:****检查委员会、市委办公室、****办公室、****工作部、******局、****建设局、****执法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改革局、市人社局、市供电局、****公司等14个职能部门各1人,21个镇街各1人,社会群众代表8人。
(二)产生方式。各职能部门和镇街听证代表由****邀请;群众代表由公开报名方式产生,如申请人数超过预定名额,则根据工作需要和报名情况随机抽取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将于听证会前10日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公布;听证会前7日将《听证会通知书》以及相关材料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若公开报名期限内群众代表名额未满,****将一并委托有关单位推荐。
联系地址:**市**大道265号市农业农村局2楼农村**经济与改革股
电子邮箱:****@126.com
联系电话:0759-****916;联系人:方良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