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翠亨投审〔2026〕6号
****发展局关于****朗朗城家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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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朗朗城家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我区基建管理流程与加强项目审核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翠管〔2025〕10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城市住房保障体系,补齐民生保障短板,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同意建设“****朗朗城家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统一编号****,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朗街道翠湖路与朗城路交汇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6栋保障性住房、1栋社区配套用房、1栋公建配套综合楼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4826.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7892.93 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62066.53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58432.00平方米,附属设施1200.00平方米,门楼及开关站等配套用房1500.00平方米、社区配套及物业用房934.53平方米),不计容积率面积约15826.40平方米(含架空层3900.00平方米、地下室11926.40平方米),建成后住宅总户数1019户,机动车总停泊位340个(地上34个、地下306个),摩托车位298个,非机动车车位894个,充电桩车位68个。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6096.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翠亨新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共同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6〕3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605.7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煤炭消费量0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发展局
2026年5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翠****管理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含安装)、监理”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三、勘察、设计已核准,批复文号:中发改翠亨招投标核准〔2026〕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