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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所关于申请〈**市鲤**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泉鲤委办〔2023〕4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市鲤**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提升项目(项目代码:****)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鲤**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灾后修复提升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鲤**辖区内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受灾严重的8****社区****中心以及73****服务站灾后修复改造以及智能化养老项目,将原有的养老服务设施整合,落实****服务中心场所,配置相应的养老设备和智慧健康养老软硬件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1.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