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我局拟对火烧铺24****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2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 1、建设项目名称 | 火烧铺24****电站项目 |
| 2、建设地点 | **省**市******居委会 |
| 3、建设单位 | **** |
| 4、环评编制单位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5、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项目,在火烧铺24采区瓦斯抽采站围墙内预留空地建设,拟设计地面架空管道将现状未利用的低浓度瓦斯引入本项目利用,瓦斯发电机组分期安装,一期装机规模2×800kW,二期装机规模3×800kW,建成后发电机组全年运行时间7500h,年发电量2700万kW●h(其中一期工程年发电量1080万kW●h,二期工程年发电量1620万kW●h)。 |
|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施工场区不设食宿,项目施工期依托瓦斯抽采站内现有厕所,洗手、如厕等生活废水经现有厕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施工期废气为施工扬尘、设备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燃油废气。现场搬运、装修垃圾的清理等产生的动力扬尘以及建材和装修垃圾现场堆放产生的风力扬尘。项目采用购买商品混凝土的方式浇筑基础,无拌和扬尘和砂石料堆放扬尘产生,施工区域采取地面清洁和洒水抑尘措施后,施工区场界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施工场地PM10排放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项目运输依****煤矿进场道路,县道公路采用沥青砼路面,煤矿进场道路采用混凝土路面,路面清洁度较高,运输量较小,运输公路至厂区全部采用硬化路面,运输扬尘较小,项目基本不运输散体材料,施工期不会明显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施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工程机械和车辆,使用正规途径购买的燃油,并加强维护和保养,减少机器空转以减少燃油废气排放。本项目施工工程量小,工期较短,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机械、车辆燃油废气的影响较小。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可以设置专门的隔音罩或隔音棚,将噪声源进行隔离;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进行声屏障隔声;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标准。项目厂界外50m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土石方、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废油漆桶、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劳保用品等。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厂区西部填方,无弃土石方。土石方临时堆存点采取土工布覆盖、围挡等措施;建筑垃圾主要为碎砖、木材边角料、金属、水性涂料废油漆、废油漆桶等,应对其进行分类处理,木材边角余料、金属类废物回收利用,碎砖等不能利用的废物收集后可用于场内低洼处填方;施工结束后,未被利用的部分建筑垃圾应送至当地手续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对环境影响小;废润滑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至危废暂存间(23.2m2,发电机组调试在施工末期或试运行阶段开展,此时项目土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危废暂存间已建成)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水环境 废水为软水器浓水、地坪清洁含油废水、生活污水。软水器浓水及地坪清洁含油废水收集送隔油沉淀池(容积1.5m3)处理后,用于地面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劳动定员13人,实行三班作业,每班工作8小时,厂区内不设食宿,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后,出水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二)大气环境 项目瓦斯气体自瓦斯抽放站送来后,经丝网过滤(除尘效率75%)、防爆阻火等工序后,经发电机组燃烧后产生的烟气,分别通过单台机组配置的12m(DA001—DA00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NOx满足《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颗粒物≤0.01g/kW﹒h,NOx≤0.46g/kW﹒h的标准限值要求,SO2 排放浓度为1.53mg/m3,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标准限值(50mg/m3)要求;非正常工况下连续监测时段1440min内瓦斯废气通过14.5m瓦斯事故放散管(排放口编号****)直接排放,满足《****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21522—2024)表1****煤矿瓦斯)排放控制要求。 (三)声环境 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冷却塔运行噪声及各类水泵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通风口消声、排气口消声、厂界建设2.52m高围墙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外50m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丝网、除尘灰、废机油、废油桶、隔油沉淀池废油(油泥)和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劳保用品。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油桶、隔油沉淀池废油(油泥)和废变压器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3.2m2),及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当瓦斯气体前后压差明显增加时需更换过滤丝网,由厂家回收处置;丝网过滤器定期清灰产生过滤灰,主要含煤尘,定期清运至火烧铺矿掺入混煤外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后,交由地方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劳保用品属于豁免性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实行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油脂库、隔油沉淀池为重点防渗区,发电机厂房、配电室、检修室、化粪池等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