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2026-05-27****拟对拥有的下列不良资产进行单户或组包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总体概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本次公告资产标的债权本金合计37,407.80万元,清单仅列示本金,相应利息、罚息、费用、迟延履行金等以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等文件计算为准。本处置公告标的资产,处置方式拟为单户或组包转让。债权明细如下:
| 序号 | 债权资产 | 本金余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抵(质)押担保情况 | 保证人 | 地区 |
| 1 | ****集团****公司 | 2,000 | 抵押+保证 | ****集团****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丹桂街川南机电城A区的3套合计面积1611.91㎡的商业用房 | ****公司、颜铭、钟敏 | ** |
| 2 | **省****公司 | 1,300 | 抵押+保证 | ****集团****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丹桂****商业城B区前排2层950.44㎡商业用房、****商业城B1-10号39.15㎡商业用房、丹桂街山体景观426号附3号(3层)1214.32㎡商业用房 | ****集团****公司、****公司、颜铭 | ** |
| 3 | ****公司 | 7,699.98 | 抵押+保证 | ****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2486.31㎡商业用房和位于**市**区丹桂街80****中心14927.79㎡商业用房 | 宋元刚、张广先 | ** |
| 4 | ****公司 | 1,857.63 | 抵押+保证 | ******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大道西延线北侧14274.19㎡的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年限:商业至2053年9月30日止,住宅至2083年9月30日止 | 钟贵 | ** |
| 5 | ****公司 | 5,787.41 | 抵押+保证 | ******公司名下位于**市**县赵镇**路二段518号“****广场”的二、三楼面积17646.78㎡商业用房 | 孙银、何乾隆、冯亚林、毛平、****公司 | ** |
| 6 | ****商贸****公司 | 5,769.68 | 抵押+保证 | **伟****公司名下位于**自治区**市新**八家组团金钰大都会一期1-1-01-1156面积为3952.24㎡的商业用房、金钰大都会一期1-1-010234面积为2416.3㎡的商业用房 | 张伟、张漪 | **** |
| 7 | **市三立工业****公司 | 1,496.51 | 抵押+保证 | ******公司名下位于**区弹子石街道弹子石新街57号负1层1号337.39㎡商业用房、**区弹子石街道弹子石新街57号293.38㎡商业用房 | 王**、左振杭、王闯 | ** |
| 8 | ****公司 | 2,999.54 | 抵押+保证 | 汪**名下位于****区二郎镇中人街5227.26㎡商业用房;****公司名下位于**市**区钓办处**市场A幢962.2㎡商业用房、**区钓办处**综合市场文星阁街20号5幢负1号168㎡商业用房168㎡ | ****公司、汪**、杨帆、刘英军 | ** |
| 9 | ******公司 | 1,999.87 | 抵押 | 杨君晓名下位于******开发区**路B2区1栋1单元10107号至20147号【权证号:**市房权证**区字第****114015-12-1-10107~1、10108~1、10112~1、10113~1、10114~1、10115~1、10116、10118、10120、10122、10123、10125至10132、20147~1】总面积共计745.88㎡的共计20套商业房产 | 无 | ** |
| 10 | ******公司 | 3,000.00 | 抵押+保证 | ******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南二环西端南侧1栋1单元10201号,总面积2473.71㎡商业用房 | 赵辉、包红义、蒋朝鹏、******公司 | ** |
| 11 | ****公司 | 3,497.18 | 抵押+保证 | **宏****公司名下位于**市**新区A07-1地块,面积11073.06㎡的商住用地。 | 陈永洪、陈国、陈学容、赵淑群、****公司 | ** |
| 合计 | 37,407.80 |
注: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表所列之债权资产截至交易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垫付费用)等一并转让。以上资产可能存在瑕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资产****公司接洽查询。
二、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购买资金来源合法,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内容包括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三、交易对象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处置方式:拟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外转让本次公告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等方式。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征询或异议。
六、联系方式:请对上述资产有意向的竞买者与****联系。
联系人:刘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9493、028-****6558。
联系地址:**省**市总府路35号总府大厦19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刘女士:028-****6518、张女士:028-****6559、专用电话:028-****6550。
****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