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园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受****委托,****博览园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6年5月26日,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定标室进行定标,现将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博览园设施农业更新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4.建设地点:******办事处帝喾大道西****博览园、林子村、东石盘村
5.建设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824亩,包括11座连栋玻璃温室、53座温室大棚、4座日光温室更新改造工程及配套设施,总改造面积约255000平方米。
其中:(1)11座连栋玻璃温室:改造面积约110000平方米;(2)4座日光温室:改造面积约10000平方米;(3)53座温室大棚:改造面积约135000平方米;(4)热源井工程;(5)设施农业物联网系统工程。
6.招标控制价:7185.07万元
7.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项专项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协助图纸审查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报批报建配合服务工作、后期采购和设备购置咨询服务、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施工配合、协助验收,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施工及采购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相关内容,并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定完成各类检验试验、试运验收、项目移交、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修复和质保责任期质保工作。
8.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
9.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注:****发改委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定标时间:2026年5月26日
定标地点:内****分中心定标室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单位:中设****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牵头人:****0500MA3XDWYN5C
联合体单位:****0109MA17DU7N02
中标价:****8800.00元
项目负责人:卜令攀
职业资格证书及证书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02454
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施工及采购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报价合理,资质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业绩、荣誉、组织机构等综合实力较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中标候选人通过核查。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
| 序号 |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 原因 |
| 1 | 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单位:****公司 | 履约能力不符合要求 |
| 2 | 牵头人:******公司 联合体单位:****公司 | 履约能力不符合要求 |
| 3 | 牵头人:**** 联合体单位:****公司 | 履约能力不符合要求 |
四、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
公示期: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30日。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西环路18号(**果蔬城院内)
联系人:葛主任
联系电话:176****58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北门东与辉府胡同交叉口向西100****办事处院内东二楼205号
联系人:贾严朝
电话:192****0342
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23792K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2-****706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