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567/202605-00007 | ||
| 行政许可 | ||
| ******分局 | ||
| 2026-05-27 16:19 | ||
| 关于****“年产10000套铝镁合金轮胎模具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有效 | ||
| 2026-05-27 | ||
| 怀环许〔2026〕23号 | ||
| 关于****“年产10000套铝镁合金轮胎模具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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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批的《年产10000套铝镁合金轮胎模具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5年9月16日经****委员会准予备案,项目代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家意见,并经我局****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与涂山路**东侧,****开发区****公司的厂房进行生产,购置数控五轴、立铣、数控刻字机及柔性生产线等主要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套铝镁合金轮胎模具。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设备间接冷却废水定期更换,****开发区****处理厂处理。****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从严执行。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主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树脂制模及硅胶制模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石膏投料、熔铝、压铸及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相关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喷砂收集的粉尘、废硅胶模、废石膏模、废沉积石膏、焊渣、废**玉、废包装物、收集的焊接烟尘、废布袋收集后在一般固废库暂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液压油、废切削油桶、废切削油及水混合物、废乳化液桶、废乳化液及水混合物、废活性炭、废光固化树脂、硅胶及缩合型RTV-2固化剂桶、废铝材边角料、废铝屑、废钢材屑、熔铝压铸收集的粉尘、熔铝压铸产生的废布袋、废代木屑、含油废手套、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要求,危险废物的暂存及污染控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危化品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7.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工作。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21MAETF29B3C)
2026年5月2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