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6年5月-2028年4月“一窗通办及咨询导办”服务外包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2026年5月-2028年4月“一窗通办及咨询导办”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2026年5月-2028年4月“一窗通办及咨询导办”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省贵**区湖潮乡**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中心2号楼2楼207-1110号房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一 1.具体描述: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持有有效人力**服务许可证,该证件为投标必备资格条件。 因我单位无权查阅其他投标人递交的证书原件及扫描件,仅可通过官方政务查询系统核验企业持证备案状态。经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社会保障局三大权威平台检索核实,均未查询到被质疑单位**振邦****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2MAAKAFC642)具备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相关备案及持证信息。 结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该企业无官方可查有效许可资质,疑似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中资格审查表内-特殊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为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现申请对本次所有投标单位提交的全部资格资质证件统一开展全面复核核验。 质疑事项二 质疑事项二 1.具体描述:(1)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约定业绩评分规则: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类似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但招标文件未对“类似服务项目”作出任何明确释义、未界定服务内容、行业范围、项目规模、合同金额、服务类别等认定标准,未限定仅限政务服务类业绩,无任何附加限制性评审条件。 本次开标共多家投标人参与评审,业绩评分项仅有三家单位获得分值,其余投标人业绩均未被评审专家认定计分。评审过程未公示类似项目判定口径,评审尺度不统一,评审专家在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自行增设隐性限制条件、缩小类似项目认定范围,随意否决投标人有效业绩,打分标准主观随意,违背公平、公正、统一评审原则。 (2)我司本次投标所提供全部业绩,均属于正规服务外包类项目业绩,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类似服务业绩”宽泛界定范围,材料真实有效、手续齐全,完全满足该项评分10分得分条件。 标书代写
事实依据:事实依据: (1)招标文件明确将有效人力**服务许可证列为硬性准入资格,无有效资质不得参与投标。 (2)经三大官方平台核查,该企业无对应有效许可备案信息,属于不符合法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评审要求,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3)若不统一全员核查资质,极易出现资质不符、证件失效、无证投标等违规情形,严重损害合规投标人合法权益,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 质疑事项二 2.事实依据: (1)招标文件仅约定业绩时间区间、计分规则及合同时间认定标准,未对“类似服务项目”设置任何限制性、排他性界定条款,无额外门槛要求。 (2)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区间内提交真实、有效、服务属性相近的同类服务合同业绩,材料形式合规、时间符合要求。 (3)本项目中投标单位,仅三家业绩得分、绝大多数不得分,足以证明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字面约定执行,擅自创设评审标准、人为抬高认定门槛,属于变相增设招标文件以外的评标条件。 标书代写
法律依据:法律/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全部资格条件。 (2)《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三条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采购方及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资格资质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 (5)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投标所需行政许可资质须官方可查、真实有效、在有效期内,无公示备案视为不具备对应资格。 质疑事项二 法律/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因素。 (3)评审适用原则 在招标文件未明确界定“类似服务项目”具体范围时,应按行业通常理解、同类同属性服务做宽泛合理认定,不得由评标专家自行解释、自行设限、随意否定有效业绩。 标书代写
请求:1.请贵单位对本次全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等)的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备案材料等进行全覆盖统一专项核查,逐一核验证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效期及官方备案可查询性等; 2.请贵单位对核查后确认资格不符、证件过期、无证、证件无法核验的投标单位,依规作无效投标处理; 3.恳请严格依照招标文件原文条款重新界定类似服务业绩认定标准,对我司提交的服务外包类同类业绩重新进行审核评定,依规补足我方应得10分业绩分值,重新核算项目整体评审得分。同时,书面回复本次业绩不予计分的合法合规依据; 4.请贵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本次质疑核查流程、核查结果及正式处理意见书面答复我单位; 5.请贵单位维护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保障所有投标人合法权益。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1:1.本次质疑仅针对**振邦****公司资质提出质疑,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振邦****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人力******机关为:**市****社会保障局;许可证编号:(黔)人服证字[2023]第****000313号;发证日期:2023年01月03日;有效期限:2028年01月02日),贵公司所诉相关平台无法查询不能证明其证书无效,且招标文件并强制未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你单位未提供其余投标单位资质存在不符合、过期、无证等任何线索及事实佐证。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质疑事项应当有明确被质疑对象及事实依据,无相关疑点线索的,无权要求对全部投标人资质进行无差别全覆盖复核。质疑事项2:****委员会全体专家进行辅助答疑、评审回溯及逐项复核,本质疑事项不成立, ****服务大厅一窗通办、咨询导办类服务外包项目,评审专家统一按政务服务窗口外包、政务大厅运维、政务人员派驻服务等专业属性项目作为类似业绩认定口径,对所有投标人执行同一标准,未自行增设招标文件以外限制性条件。与本项目政务服务专业属性不符的不予计分。综上,质疑事项不成立,对所提诉求不予采纳,本项目采购流程继续依规开展。 标书代写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四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如对本答复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标书代写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_600591050_380409145.pdf下载预览
附件_600591050_380409146.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