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寺面镇、六陈镇、大鹏镇)与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官成镇、同和镇、丹竹镇)为同一资金来源项目,其中农田地力提升服务投资概算67.13万元。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有关要求,现拟采购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农田地力提升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公司在2026年6月3日18点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回执向****报名备案,并将密封好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601室(地址:****601室,邮箱****@163.com,联系人:黄梓洋联系电话:0775-****827)。我局组织****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分,综****公司。
2026年3月3日公告发布的《关于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寺面镇、六陈镇、大鹏镇)采购农田地力提升服务公告》和《关于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官成镇、同和镇、丹竹镇)采购农田地力提升服务公告》作废,以此份代理招标服务公告为准。
附件:1.报名表回执
2.服务需求一览表
3.佐证材料清单
****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报名表回执
|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服务需求一览表
| 服务名称 |
服务阶段及内容、估算投资 |
标准和要求 |
| 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采购农田地力提升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
1.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项目采购农田地力提升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2.估算总投资67.13万元。 |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并在政府采购网站备案; (二)具有政采云、桂采云平台账号; (三)具备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固定场所,并具有完成项目代理全流程的相关软硬件设施; |
附件3 佐证材料清单
一、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备案证书、服务阶段、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二、其他佐证材料:服务承诺、人员配置、优良案例等(有就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