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育局****学校专职保安人员派遣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3-3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泰****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面108号明华四华三产综合楼第十层

被投诉人 1 :****教育局

地址:**市**区**南路367号

被投诉人 2 :**合****公司

地址:**市菩提路8****广场2号楼108商铺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项目属性定性错误,业绩门槛违法排斥中小企业。
投诉事项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与项目无关,存在地域排他性。
投诉事项3:人员配置评审因素违法,与采购需求无关。
投诉事项4:质疑答复程序违法,未逐一回应质疑事项。
投诉事项5:招标延期未整改违法条款,损害公平竞争。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一)投诉事项1、4、5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6年05月27日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