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现将《****年产50000吨磷酸铁项目》及公参说明。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000吨磷酸铁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镇蓬盐大道222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原有项目概况:现有工程已建“3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2021年****投资1.25亿元,租用******公司已建厂房和办公楼,建设“3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生产3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于2021年12月22****环境局《关于3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遂环评函〔2021〕124号),2022年4月22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0923MA63D3KR8T001V。2023年4月23日通过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现状运行良好、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本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在预留用地**1栋甲类车间(4#车间)及其配套室外设备、**4个磷酸罐、1个双氧水罐、1个锅炉房、1个戊类仓库、1个成品仓库、1个初期雨水池、1套循环冷却系统、1栋办公楼,对现有3#车间进行改造(由库房改为生产车间),本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0吨磷酸铁,全厂磷酸铁产能达80000t/a。
二、项目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查阅方式
(1)报告书文本见附件。
(2)纸质版本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
三、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征求了周围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关建议和意见。公示过程如下所示:
在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和内容成果向周边公众进行了公开,广泛征集了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政府网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和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分别为10个工作日),其公示网址为:https://www.****.cn。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四、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1)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公示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提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2)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公示期间,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提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五、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公众提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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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