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共享助力车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共享助力车采购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6年5月15日
三、原内容:
(1)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管理运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资金能够到位。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n)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会议室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1)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管理运营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有能力承担本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资金能够到位。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n)现场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03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6月03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会议室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以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0539-****60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华丰街与史丹利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35****0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135****0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