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一条项目概况第八款第一项“投标保证金:按照《张政办发〔2024〕67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包1: 人民币1元
包2:人民币1元
包3:人民币1元
包4:人民币1元
包5:人民币1元
包6:人民币1元
(备注:根据张政办发〔2024〕21号文件规定,采购40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免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额度不能少于1元钱,需缴纳1元作为保证金)”;
(2)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一条项目概况第八款第四项“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现修改为“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3)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六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第一款、第二款“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现修改为: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10:00(**时间)标书代写
2.谈判时间:2026年6月9日10:00(**时间)
3.谈判地点:**省张****办事处子午路220号(****)。供应商应线上提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的其他交易平台,登录“****产权交易系统(https://www.****.cn/portal/index)上传投标文件”;
(4)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七条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一款、第二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现修改为“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能参与网上报价。参与并且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网上报价采购活动终止”;
(5)原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八条确定拟邀请供应商第二款“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现修改为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即为谈判(开标)时间,谈判文件在****产权交易系统(https://www.****.cn/portal/index)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相关项目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ukey,在****产权交易系统(https://www.****.cn/portal/index)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标书代写
(6)其它事项详见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