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拟对****年产2000吨微纳米超细粉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7758
二、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10号窗口,邮编:3505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2000吨微纳米超细粉体项目 | **县**镇山岗工业区**路51号****公司2#厂房一层 | **** | **星****公司 | 年产2000吨微纳米超细粉体 | 1、项目运营期应配套建设可行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项目设置密闭生产车间,项目球磨、筛分、储存粉尘经收集后分别通过2套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分别由2根25m高的排气筒。 2、项目运营期冷却塔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施工期采取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应通过选用高效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高噪声设备加防震垫,减小噪声强度,并作基础减震,机械设备重要部件及时添加更换润滑油,同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车辆。 4、项目运营期应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废纸箱、胶袋等)等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除尘器捕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