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150号)
二、项目名称:沈巷镇信****村委会西南侧地块固废处置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智博天****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马鞍****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广场A3901至A3912室(联合体成员单位:马鞍****创业园31号)
成交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沈巷镇信****村委会西南侧地块固废处置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主要对**区沈巷镇信****村委会西南侧地块内倾倒的黄褐色固体废物及沾染土(不涉及工程渣土)处置,总量约4000吨(以实际清运量为准)。主要内容包括:固废及沾染土壤清挖、分类收集、密闭包装、规范装车、密闭运输、合规处置;施工期间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防治;现场应急管控、全程影像及数据留存、配合接受环境监理单位的过程监督及工程量审核、验收及环保监管等。 服务要求:按采购需求说明和采购人要求对固废污染物转运和处置。 服务时间:1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在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后,依据本项目涉案固废最终确定的属性类别及其所含的特征污染物选择不同的利用、处置技术,落实相关有资质的处理处置单位,且通过采购人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最终验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华、吴兆芹、鲍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万元)×0.48%;(2)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3)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1269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供应商及原因:(1)**港好******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有误,缺少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2)****公司:未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说明第24-29要求,缺少关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成员未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作无效标处理;(3)******公司: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二次报价为异常低价,且未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作无效标处理。
4.成交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造纸厂土壤修复项目固废安全填埋处置合同;(2)合同名称:**新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固废处理项目(二次)。
5.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沈巷镇人民大道
联系方式:0553-****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沙塘园7号1807室
联系方式:173****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丽
电 话:173****1009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