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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保税燃料油供油驳船补充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 ****2026年保税燃料油供油驳船补充招标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中石****公司(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结合**驳船市场情况,拟开展2026年度保税燃料油供油驳船补充招标。本次招标计划运输量预计为9万吨,分一个标段,计划中标1艘驳船,供油区域包括**本港、**港、**港、京唐港、**港。
计划中标1艘2000吨级至4000吨级(不包含4000吨级)驳船,采用保底价模式的期租,保底价按照载重吨数*3(满载航次)*50元/吨计算,保底数量最高不超6000吨。超出部分由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8元/吨。**本港加注数量优先计入保底数量(即载重吨数*3(满载航次),最高不超6000吨),计价50元/吨,不足部分由跨关区数量计入,计价50+15元/吨,再不足部分由招标人按50元/吨补贴中标人,直至到达保底价。超出保底价部分,按照投标价计费,如涉及跨关区加注作业,结算价为投标价+15元/吨。
2.2 招标范围:
****销售的保税燃料油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外轮进行终端加注和油品短驳业务。
2.3 服务内容:
(1)负责将****公司的保税燃料油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外轮进行加注作业和油品短驳业务。
(2)负责船用燃料运输过程中的恒温加热,保证供油温度不低于40℃。
(3)负责船用燃料提油和供油前后的数量计量交接与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相关单据。
(4)负责提油和供油过程中各相关手续的申报。
2.4 服务标准:
必须确保提供运输服务船舶载重吨位达到招标人要求,运输途中保证承运货物安全完好无损。未按供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的,中标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损失费用等以招标人及收货方提供相关文件等参考依据测算)。
2.5 计费依据:
计划中标1艘2000吨级至4000吨级(不包含4000吨级)驳船,采用保底价模式的期租,保底价按照载重吨数*3(满载航次)*50元/吨计算,保底数量最高不超6000吨。超出部分由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8元/吨。**本港加注数量优先计入保底数量(即载重吨数*3(满载航次),最高不超6000吨),计价50元/吨,不足部分由跨关区数量计入,计价50+15元/吨,再不足部分由招标人按50元/吨补贴中标人,直至到达保底价。超出保底价部分,按照投标价计费,如涉及跨关区加注作业,结算价为投标价+15元/吨。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7 项目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计划分1个标段:要****公司所提供的供油驳船载重吨在2000吨级至4000吨级(不包含4000吨级)驳船之间,拟招1艘供油驳船。本标段为期租(一定保底价),均涉及5条航线。
具体如下:
| 标段号 |
标段描述 |
航线 |
备注 |
| 标段1 |
要****公司所提供的供油驳船载重吨在2000吨级至4000吨级(不包含4000吨级)之间,拟招1艘供油驳船 |
**-** |
期租(一定保底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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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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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唐 |
本标段有效投标驳船总数为1艘或1艘以上时,选取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有效投标驳船为中标驳船。
2.8最高投标限价(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 序号 |
航线 |
招标运量(上限) |
最高限价 |
预估总价 |
| 1 |
**-** |
9万吨 |
保底价按照载重吨数*3(满载航次)*单价50元/吨计算,保底数量最高不超6000吨。超出部分由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8元/吨。如涉及跨关区加注作业,结算价为投标价+15元/吨,预计跨关区加注作业最大量为10万吨。 |
360万元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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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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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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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京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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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3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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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标段航线涉及五条航线,保底数量需结合投标驳船载重吨数进行计算,保底数量最高不超过6000吨,公式固定。超出部分单价为投标人需投标明确的价格。中标驳船取得跨此四港供油资格后,可以开展此四港加注,跨关区加注结算价格在**本港中标价格基础上增加15元/吨。
以上运量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运量和预估金额仅作为投标驳船报价参考依据,并不作为本项目的合同履行金额。合同履行金额以最终中标单价和实际执行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独立开展供油能力的运输企业,****商行****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2****运输部门颁发或认可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与其提供的供油驳**运证上载明的“船舶经营人”完全一致,同时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其为该供油驳船的唯一合法经营人,未将该供油驳船对外出租或委托经营等其****公司或自然人,否则,双方合同自行终止,投标人并承担此项承诺不实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违约责任在合同文本中明确)
4)不接受联合体;
5)不允许转包、分包。
2、运输工具要求:
1)需具备与承运项目相适用的具有2000吨至4000吨(不含4000吨),1条(含1条)以上符合资质的自有船舶;船龄不高于15年(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双底双壳的船舶;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附录);
2)****政府部门对供油驳船的要求。有工况良好的加温系统,保证供油时油温不低于40℃,有输油管吊放装置或输油臂;
3)配备适当数量和规格的输油软管和变径接头(英式标准、美式标准);
4)供油驳船的油舱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并提供合法且在有效检定期限内的舱容表。
3、信誉要求:
1****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2)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5)未被列入中****集团级三商黑名单(http://www.****.com)及中****公司企业级“四商”黑名单。
4、财务要求:
1)需提供近1年,即2025年或2024年(如2025年财务报告尚未出具则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表;
2)承运船舶应根据实际提供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船舶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险类:《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沿海内河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人员类:《工伤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5、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的供油驳船(船名)近2年具有1个及以上船燃驳船加注业绩,船龄(以建造完工日期起算)在1年以内的驳船,可不提供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合同和发票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且合同相对人必须为境内具备供油经营资质的企业(招标人提供名录)。
6、安全环保要求:
1)遵守《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国家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中华人民**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NSM)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取得海事管理机构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书(DOC),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置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公司代管船舶的,****公司的QHSE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和船舶代管合同;
2)船舶服务商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须持有安全管理人员类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操作资格证书,海船船员必须接受培训并持《中华人民**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内河船船员必须接受培训并持《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等相应证书上岗,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驳船配备不低于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数量的船员;
4)按照目前国家VOCs管控要求,投标人应承担驳船装卸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及回收处置方面出现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5)按照船舶发动机排放应符合国家船机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应承担驳船在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方面出现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6)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投标人应承担驳船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污染物(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固体废物等)处置方面出现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7)近2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未发生《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规定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的人员伤亡、船舶溢油、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服务要求:
1)供油驳船必须符合装运油品的有关验舱规定。换装不同品质的油品前必须洗舱干净,保证油品在运输环节不受污染;
2)要保证燃料油运输过程中的恒温或加热,保证供油温度不低于40℃;
3)负责燃料油提油和供油前后的数量交接与质量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相关单据;
4)负责提油和供油过程中各相关手续的申报;
5)要确保燃料油在运输途中保持货物安全完好无损;
6)要严格按照海事、****管理部门的作业要求和操作规范开展加注作业;
7)要按供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加注任务,同时承担由于延误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
8)要加强对船燃油品的数质量管控,定期报送驳船余油盘点情况,若实际余油数量与应余油数量(账面数量)不一致的,应书面说明情况,招标人有权暂停驳船业务,****海关控诉的权力;
9)供油驳船在供应受油船前的船样指标应与指定的保税油库装船时所取密封油样一致,并且与供应过程中全程滴定取样的样品一致;
10)供油驳船****公司权益和声誉,妥善处理好与受油船的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1)报名投标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2)支付标书费
****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如有问题可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请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潜在投标人在4.1的规定时间内,在完成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4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1)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2)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4.6 报名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1)如果投标人只有一艘驳船的,****公司名称报名的,无需变更驳船名称;
2)如果投标人拥有多艘驳船要同时报名时,应注册多个驳船账号,建议命名为“投标人名称+01号驳船”等方式报名。如投标人用系统里过往投标时的其他名称格式报名(如**队伍),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报名时的名称格式与本次招标要求的“驳船名称”的对应关系,投标文件中涉及驳船编号的地方应使用本次招标要求的“驳船名称”。
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4万元人民币。
5.2.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
5.2.2电汇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登录“****中心”平台(网址:http://www2.****.com/#/wel/index****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查询缴纳状态。
5.2.3银行保函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银行保函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标书代写
银行保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市**区北苑路170号院3号楼26层。
5.2.4保险
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平台(网址:http://www2.****.com/#/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投标人必须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险,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2026年6月9日上午8时40分(**时间);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不设现场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6.3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实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解密过程和开标结果公示。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雪
电话:187****50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联系人: 刘瑞雪、孙成富
邮箱:liuruixue@cnpc.****.cn
电话:010-****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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