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闽侯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及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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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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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2029****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浦上大道216****广场C区(原金榕南路西侧与浦上大道北侧交叉处)C1号楼18层23办公

包组或产品名称:详见公告

下浮率(%):2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2026-2029****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大米、面粉、禽蛋、食用油、干货、调味品、烘焙材料、各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水产品、各类辅料等。 根据采购人需求在要求的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中一般为当天上午6:30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达且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改变送货时间,但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具体详见文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人上一年度合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次年合同。具体详见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等;具体详见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登辉(组长)、李晓云、龚剑平、黄子玲、陈文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收费费率标准:费率中标金额 服务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0.8%500~1000 万元 0.4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公司**闽都支行账 号:422****2285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25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2.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9.00分。

3.本中标公告“中标(成交)信息"的“下浮率(%)"为固定模板,合同包1的采购预估量为504万元,中标结算系数为0.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滨**大道53号

联系方式:余鸿飞150****9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66****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陈思思、林松芳、陈勇夫0591-****5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思、林松芳、陈勇夫

电 话: 059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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