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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处理场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运输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27日 16:4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左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586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八一北路22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25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图书馆第一层(自贸试验区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5862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处理场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运输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中“2.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累计最高限价****0015元,按年度核定,单个年度服务费上限40005元。服务周期内年度结算金额超出年度40005元限额部分,采购人均不予另行支付,由中标人无偿提供超额服务。”更正为:“2.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累计最高限价****0015元,按年度核定,单个年度服务费上限****005元。服务周期内年度结算金额超出年度****005元限额部分,采购人均不予另行支付,由中标人无偿提供超额服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7日
招标文件中涉及更正公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变更,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招标文件,并根据系统要求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未重新上传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八一北路223号
联系方式:138****0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图书馆第一层(自贸试验区内)
联系方式:151****586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工
电话:151****5862
****
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