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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分院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博泰****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 |
| 说明 | ****分院位于**省菏****办事处,伟创路以北,单虞路以东。中心经纬度为116°4′19″E;34°45′7″N。主要建设内容:2栋口腔楼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0.78公顷(7849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0.65公顷(6539平方米)、临时占地0.13公顷(13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2026年3月完工,总工期为30个月。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文件要求,2026年5月12日,****在**市**组织召开了****分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项目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在进行公示(公示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请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韦澳玲135****7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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