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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厅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赣自然资规〔2019〕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区医养体系建****中心三期工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局
2025年6月20日
| 编 号: | **** |
| 日 期: | 2025年6月20日 |
| 建设单位名称: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区医养体系建****中心三期工程 |
| 建设项目依据: | 《****办公室关于下达**区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府办 字〔2022〕11号) |
| 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 | **市**区姚圩镇**路 |
| 拟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671.16(1.01亩)平方米。其中,农用地面积671.16平 方米(耕地671.16平方米)。 |
| 拟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3121.97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