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出租标的为存放于******的柳工908D挖掘机,具体品牌型号及相关参数以实际勘验为准。本次出租的标的相关数据及图片仅供参考,标的实际情况以勘验时现状为准,成交后,不因标的现状与公告陈述有差异而调整租赁价格。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1年,挂牌价30000.00元为该项目1年的租金底价。 3、承租押金:5000.00元,最终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将押金直接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不计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设备保管、完好及维修责任: ①.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妥善保管、规范操作、合理使用租赁挖掘机,全程保证设备整机、配件、附属设施完整完好,不得私自拆解、改装、变卖零部件,不得转借、转租、抵押租赁设备。 ②.租赁期内,凡因人为操作不当、违规作业、保管不善、遗失损坏造成设备故障、部件损坏、配件缺失的,由承租方负责立即及时维修、更换配件及保养,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损失,不得拖延搁置。 ③.设备正常自然老化、非人为原因自然故障,由双方现场勘验确认后协商处理;凡是人为损坏、操作事故造成的损坏,一律由承租方全责维修赔偿。 ④.租赁期满交还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整机完整、能正常作业,如有损坏、缺失、故障未修复,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维修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另行追偿。 5、特别提示: ①.本次出租标的为设备类动产,出租方为便于资产管理,要求本标的仅可在**境内经营使用。承租方在租期内必须每2个月向出租方报备标的使用情况,承租方超期未报备或将标的转移至**境外使用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剩余租期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②.租赁期间如因政策、国有资产统一处置等不可抗力需提前收回设备,出租方提前通知后可解除合同,根据使用时长向承租方支付不高于本项目成交租金标准的服务费。 ③.租赁期间设备产生的燃油、保养、维修、保险、年检、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④.租赁期间设备作业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民事纠纷、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与资产权属单位无关。 ⑤.严禁利用租赁挖掘机从事违法、违规施工、扰民作业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无偿收回设备、没收押金及剩余租金。 6、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李先生 150****6969。 8、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