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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 |||||||||||||||||||||
| **区傅庄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佳知善120万羽****基地项目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的采购人为****,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区傅庄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佳知善120万羽****基地项目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区傅庄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佳知善120万羽****基地项目电力迁改及临时用电工程,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完成整个供电配套配合报装、施工、验收、送电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电缆线、电杆及附件采购与安装;电缆沟、检查井、箱变基础、电缆标志、顶管等施工及本项目其他电力相关工程提供技术配合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5.预算金额:150万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有效期内)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叁级及以上许可证(新资质标准),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4.财务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①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②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以到账时间为准)。(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 号:810********1011803,行号:313****00010;备注:公司+项目简称。供应商汇款后请将凭证发送至****@163.com并及时电话告知)。电子标服务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5月28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6年06月03日 17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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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标书代写 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4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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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 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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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 本公告在**市阳光招标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 |||||||||||||||||||||
| 八、其他说明 | |||||||||||||||||||||
| 采购人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磋商文件或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或未能成功报价的,责任自负。 |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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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督部门名称:******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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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部门名称:法务审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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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地址:**市**区国华**F****中心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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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188****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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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