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某单位加装电磁屏蔽窗帘、激光窃听防护膜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需求方 案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注 |
| 1 |
某单位加装电磁屏蔽窗帘、激光窃听防护膜项目 |
通过加装电磁屏蔽窗帘和激光窃听防护膜,提升部分场所安全防护能力。 |
现面向社会征集供应商现场勘察,根据实际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 |
27.93 |
2026.06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供应商经营许可证内需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公示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
4.联 系 人:卢先生,电话:180****3552,133****6981。
6.现场勘查时间:2025年6月5日9时(统一组织,勘查所需相关材料见第7条)。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电磁屏蔽窗帘屏蔽效能应当符合GJB 5792A-2021《军用涉密信息系统电磁屏蔽体等级划分和测量方法》中的B级电磁屏蔽体标准;激光窃听防护膜应当选用《军队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目录》中军C级以上的有关产品(有效期内)。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在军****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及处罚范围内。
6.供应商正常反馈意见时,如遭遇不公平、不公正待****管理部门投诉或反映情况。
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580-910739。
7.参与需求对接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有意参与本项目需求对接的单位在场地勘查时携带提供以下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及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证明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某单位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