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惠科全彩电子纸及MLED玻璃基背板生产线一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惠科全彩电子纸及MLED玻璃基背板生产线一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涪**吴家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设计研究院****公司
五、项目概况:********工业园**(**市涪**吴家镇广福村6、7社,石塘街道办范家村2、3社(A地块))厂房实施“惠科全彩电子纸及MLED玻璃基背板生产线一期项目”(代码:2511-510703-04-01-814058),租用面积189498.7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建设9条MLED玻璃基背板生产线和11条全彩电子纸生产线,生产区设置阵列、彩膜、成盒、屏体制作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纯水制备系统、常温循环冷却水系统、工艺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有机废水回收系统、纯水制备再生废水回收系统、中水回收系统、冷冻站、空压站、真空站)、****供应站、化学品供应间、特殊气体站、硅烷站、成品仓库、柴油罐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公用工程(供电、供气、供水、门卫、办公区等)。建成后电子纸生产线月投入2.7万张阵列玻璃基板(1500mm×1850mm),MLED玻璃基背板生产线月投入1.1万张阵列玻璃基板(1500mm×1850mm)。
项目总投资****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61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租用厂房进行建设,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处理厂;废包装材料及****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分类分质收集、预处理;含氟清洗废水进入含氟清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pH调节+活性炭纤维吸附+超滤+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出水进入纯水制备工序,浓水进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均衡池+反应池1+反应池2+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反应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处理后通过含氟废水排口(DW003)排放至市政管网;BOE废水进入BOE废水处理系统(采用pH调节+吹脱法工艺)处理后与工艺含氟废水、特殊废气洗涤塔(含POU洗涤塔)排水、中央酸性废气(含POU洗涤塔)洗涤塔排水一同汇入含氟废水处理系统;Al刻蚀液刻蚀后的清洗废水进入含磷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均衡池+反应池+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处理后汇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铜湿法蚀刻及清洗废水进入含铜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均衡池+反应池1+反应池2+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处理后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Ag刻蚀液清洗废水进入含银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均衡池+反应池1+反应池2+混凝池+絮凝池+沉淀池+活性炭纤维吸附+树脂吸附)处理后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彩膜工程显影清洗废水进入低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均衡池+反应池1+反应池2+絮凝池+沉淀池)处理后与TMAH显影废水一同汇入TMAH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反应池+混凝池+絮凝池+气浮池);TMAH显影后清洗废水、机台保养废水、剥离废水、剥离废气洗涤塔排水、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剥离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调节池+均衡池+缺氧-好氧-缺氧-好氧+沉淀池)处理后进入有机废水回收系统;有机废水、冷却塔排水经有机废水回收系统(采用收集池+调节池+均衡池+缺氧-好氧-好氧+MBR+反渗透工艺)处理后出水返回纯水制备,浓水与氮氧化物废气氧化还原洗涤塔排水、碱性废气洗涤塔排水、含碱废水一同进入有机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调节池+均衡池+缺氧-好氧-缺氧-好氧+沉淀池)处理后汇入最终中和处理系统;研磨废水进入研磨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收集池+均衡池+斜板沉淀+自清洗过滤器+微滤)处理后出水返回至纯水制备工艺;一般清洗废水进入再生废水回收系统(采用收集池+中和池+微滤+反渗透)处理后出水进入纯水制备工序,浓水与空调排水一同进入最终中和处理系统(中和池1+中和池2+水质监控池)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排放口(DW004)排放至市政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RO浓缩水通过中水回收池收集后,回用于公用动力用水的补充水以及卫生间冲洗水,产生的反冲洗废水通过反洗水回收水池收集,经“混凝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纯水制备工艺,产生的再生酸碱废水,含酸废水排入含磷废水处理系统,含碱废水排入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其余较中性的废水排入再生废水回收系统。项目排放废水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标准要求后(其中含氟废水排入“****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工程”进行处理后再****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进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在洁净厂房内相互独立的洁净生产区,生产区内的设施均为全封闭式设备,各机台均配备相应的化学品(气体、液体)供应装置、抽排装置及管道,项目各机台产生的废气经抽排装置从密闭的腔体抽出。阵列工艺、彩膜工艺、成盒工艺、蒸镀封装工艺、模组工序、屏体制作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沸石转轮浓缩+RTO焚烧”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阵列工艺、彩膜工艺产生的碱性废气采用“稀硫酸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阵列工序产生的剥离废气采用“冷凝+稀硫酸喷淋”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湿法蚀刻酸性废气、干法蚀刻酸性废气(经POU等离子高温裂解处理后)采用“氧化+还原”除去氮氧化物后一并进入“中央酸性废气碱洗塔”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阵列工艺、蒸镀工艺产生的特殊废气采用“高温燃烧氧化+脉冲滤筒除尘+氧化还原性碱洗除氮氧化物+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中无机废水系统废气中氯化氢、氟化物采用“碱液喷淋吸收(二级)”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废气中氨、硫化氢、VOCs采用“稀硫酸+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2根20米高排气筒(DA006、DA007)排放;危废暂存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依托“沸石浓缩转轮+RTO焚烧装置”进行处理,酸性废气依托酸性废气处理系统(中央酸性废气碱洗塔)进行处理。上述排放废气中有组织排放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有机废气(含VOCs、异丙醇、丙酮等)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电子产品制造行业标准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中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2377-2017)无组织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限值要求,硫化氢及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项目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按报告表核算,****供应站、生产厂房甲级仓、废水处理站、动力站边界为起点设定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阵列宏观检查机、光学膜厚测量机、阵列断线短路测量机、外观检查机、自动点灯检查机、面板传输机、配向膜返修机、激光打孔设备、氮气膜厚检测设备、氮气PPA检测设备、柴油发电机、各类泵、空压机、排风系统风机以及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公司**化利用;废靶材、废偏光片、S废ACF膜、废有机挡板、废金属挡板、废NMP(N-甲基吡咯烷酮)、废玻璃、含氟污泥、有机污泥、含磷污泥、研磨废水污泥、硫酸铵废液等一般固体废物由交由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废稀释剂(含光刻胶)、废灯管、Al刻蚀废液、废剥离液、Ag刻蚀废液、废BOE液、废IPA、废胶、杂排废液(PI返工)、废IC、废FPC、废化学品空桶、废矿物油、含铜污泥、纯水制备废树脂、废膜、废过滤材料、污水处理废膜、污水处理废活性炭、在线检测废液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营运后及时开展含银污泥的鉴别,未鉴别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若为一般固废,交由相应处置能力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生产厂房、动力站、****供应站、柴油罐区、废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原辅材料为各类化学品(主要为各类蚀刻液、丙酮、氨气、磷烷、氯气、笑气、硅烷、四氟化碳、三氟甲烷、六氟化硫、盐酸、硫酸、磷酸、氢氟酸、液氯、显影剂、稀释剂、硫氢化钠、硫化氢、异丙醇等),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罐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严格按照安全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及安全生产,生产区、储罐区设置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参数采用自动分析、调节和报警系统,生产工艺自动切断系统和紧急停车连锁系统,以确保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完善全厂化学品、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物料泄漏导流沟、围堰等,并落实足够容积的事故收集池、消防废水池的建设,当发生事故时确保泄漏物进入事故池中,杜绝泄露化学品外排;严禁废水及应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监测,并按应急****管理部门,通知紧邻企业并对预测出的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类。绵****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511-510703-04-01-814058]FGWB-0554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根据《****工业园调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22〕46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园区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土地利用规划图》及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川2025**市不动产权第****661号、****490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涪**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