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青海路-包河大道)段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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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黄河路(**路-**大道)段排水管道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黄河路(**路-**大道)段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请问市政公园业绩含排水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排水管网工程)”,并按要求提供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负责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须在此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

****协会颁发的市政金奖示范工程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本项目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已取消,详见本项目于5月25日发布的补疑内容。

3.根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范围:含城市道路(不含城际公路)、桥梁、隧道(含地铁隧道、地下过街通道但不含轨道交通主体)、给水、排水(含中水)、燃气、热力、生活垃圾处理、照明、绿化、公共交通场站等,不含独立的电力/通信管线、铁路/公路、水运/水利坝渠等。

请问绿化业绩,公园业绩是否算市政公用业绩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排水管网工程)”,并按要求提供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4. 关于招标文件中商务文件评分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工程名称为xx排水管网项目,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混接整治或排水管网工程)”,并按要求提供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5.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有一个市级奖项和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请问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本项目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已取消,详见本项目于5月25日发布的补疑内容。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 本项目于5月25日发布的补疑文件中-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第5条内容现修正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12.2.1 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70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2826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3231

2026年5月27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7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27
招标公告
黄河路(青海路-包河大道)段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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