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区空间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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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1-124********266776A-****0420-000001-2 | ||
| 其他 |
******校区空间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校区空间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5月2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9日加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本项目工期(交货期)显示定额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13日。根据计划开工、竣工我司计算,实际工期为121日历天,请问是否以120日历天为准。
答:计划工期以120日历天为准,实际工期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2.问:技术评分的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和施工进度分析和计划均是按等级进行评分。根据**市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5期第十一条,技术标评审是合格制,项目实施内容不复杂,为什么不按照规定执行
答:鉴于本项目对技术方案的精细化程度、实施效果和施工进度均有较**求,合格制评审方式难以全面保障项目质量与实施效果,因此采用等级评分。
3.问:本项目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核心逻辑是非小微主体通过在项目中,将不低于合同总额30%的部分分包给小微企业,即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11与10.20明显矛盾,与上述政策相违背;同时工人费并非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建议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20补充条款。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20补充条款已删除。
4.问:有部分工程,如1#门楼地下室B1装饰装修工程和1#门楼二层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的活动脚手架均为1m2。请问是否有误请提供各单位工程的脚手架数量面积供投标人参考报价
答:工程量清单已修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各单位工程的脚手架数量面积数量如下,仅供投标人参考报价。
| 序号 |
单位工程 |
项 目 名 称 |
面积(㎡) |
| 1 |
1#门楼地下室B1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1861.92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274.91 |
||
| 2 |
1#门楼二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1055.42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072.04 |
||
| 3 |
2#3#报告厅+实验楼B1层装饰装修工程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27.2168 |
| 4 |
2#3#报告厅+实验楼首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440.9861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411.5823 |
||
| 满堂脚手架 |
181.4 |
||
| 5 |
2#3#报告厅+实验楼二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1149.9274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2517.5263 |
||
| 6 |
2#3#报告厅+实验楼三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891.1938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2367.008 |
||
| 7 |
2#3#报告厅+实验楼四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2772.0959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890.1106 |
||
| 8 |
2#3#报告厅+实验楼五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114.16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217.7206 |
||
| 9 |
7#宿舍楼一层装饰装修工程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98.2518 |
| 10 |
7#宿舍楼二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250.5522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503.2897 |
||
| 11 |
7#宿舍楼三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34.998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57.7993 |
||
| 12 |
7#宿舍楼四~二十七层装饰装修工程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3176.1336 |
| 13 |
10#综合楼首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200.8136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464.0388 |
||
| 14 |
10#综合楼二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835.9444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1058.4818 |
||
| 15 |
10#综合楼三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242.0559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637.1409 |
||
| 16 |
10#综合楼四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242.0559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637.1409 |
||
| 17 |
13号楼首层装饰装修工程 |
墙面活动脚手架 |
958.5475 |
| 天棚活动脚手架 |
672.756 |
||
| 18 |
13****教研室装饰装修工程 |
活动脚手架 |
92.0165 |
5.问:合同约定“材料、设备的检测、试验费(含取样、送样、委托试验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该条款中的“费用”是否仅指由承包人提供用于检测、试验的材料本身的费用
答:该费用并非仅指检测用材料本身费用,还包含取样、送样、委托试验等全部相关费用,以上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6.问:《****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以合同条款中约的“低价风险担保”与现行法律抵触,是否删除此约定
答:“低价风险担保”依据《**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设置,属于招投标环节履约风险防控措施,不予删除。
7.劳务分包合同的人工费不仅包括工人工资,还可能根据合同约定涵盖部分辅助材料费、小型机械使用费、管理费以及利润等。劳务分包的核心标的是劳务作业行为,而非预算清单中的人工费数字本身。所以招标文件p18补充条款10.20提到“由于本招标项目允许劳务分包部分预算金额未达到预算总额的30%”,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劳务分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有规定其上限,这条规定从何而来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20补充条款已删除。
二、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的第10.20条补充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1.11 款的分包指的是专业工程分包。本项目仅允许劳务分包,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由于本招标项目允许劳务分包部分预算金额未达到预算总额的 30%,故本项目不符合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中“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作为其价格分”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如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须按规定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中小企企业声明函》中对小微企业成员的情况进行声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三、因《招标文件》以上内容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cos4文件,并根据最新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cos4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作相应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6月12日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4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
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
| 联系人:杨老师 |
联系人:黄工 |
| 联系方式:020-****2116 |
联系方式:020-****5535 |
| 2026年05月27日 |
2026年0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