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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纸箱1.8万吨**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公司处理;(3)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彭志乐
电话:138****8838
四、附件:验收报告+自主验收意见
本公告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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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