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博物馆新馆综合大厅雕塑—艺术装置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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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博物馆新馆综合大厅雕塑—艺术装置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内容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关于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二)实现的目标、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现作以下更正:

原文:

1期:支付比例100%,

1期:支付比例5%,合同生效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实际完成暂定合同价的5%;

2期:支付比例45%,中标人完成艺术装置深化设计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艺术装置制作安装完成后,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实际完成暂定合同价的50%;

3期:支付比例30%,艺术装置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深化设计方案预算且采购人审核通过,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审定预算价 ×中标折扣率的80%;

4期:支付比例20%,项目结算审定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审**算价的100%;

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提供深化设计方案的预算不得超过暂停合同价(****952.40元*中标折扣率),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组织编制结算资料并上报采购人,结算总费用不得超出暂定合同价,最终合同总价为中标价(审定预算价 ×中标折扣率),以财审审定或建设单位审**算价格为准。

注: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更正后:

1期:支付比例100%,

1期:支付比例5%,合同生效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5%;

2期:支付比例45%,中标人完成艺术装置深化设计方案并经采购人确认,艺术装置制作安装完成后,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暂定合同价的50%;

3期:支付比例30%,艺术装置验收合格,中标人提供深化设计方案预算且采购人审核通过,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审定预算价 ×中标折扣率的80%;

4期:支付比例20%,项目结算审定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审**算价的100%;

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提供深化设计方案的预算不得超过暂定合同价(****952.40元*中标折扣率),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组织编制结算资料并上报采购人,结算总费用不得超出暂定合同价,最终合同总价为中标价(审定预算价 ×中标折扣率),以财审审定或采购人审**算价格为准。

注: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中心C区10楼1001

联系方式:0769-****9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街道鸿福路199号312-313室

联系方式:0769-****8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 话:0769-****8967

****

2026年05月27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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