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1.比选需求中一、项目概况修改为:我院血液透析室现有水处理系统设备一台(装机于2022年,未投入使用,每日定时自动运行,定期加盐、消毒及更换部分耗材),现需更换水处理系统设备全部可更换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石英砂、活性炭、阳树脂、滤芯、反渗透膜)及重置纯水管路(约100米)确保2次水质检测达标(2026年8月1日前完成),之后提供水处理机全机及管路维保。维保服务包括对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耗材(不含水处理专用软水盐)的更换、消毒等服务,采购预算价为:11万,服务期:正式运营之日起三年。
2.比选需求中二、服务需求(一)材料要求中第6条内容删除,原第7条更改为第6条,且内容修改为:纯水管路(含进出水管路):纯水管路(进机前段)采用DN25卫生级UPVC硬聚氯乙烯管,外径32mm,压力≥1.0MPa,内壁光滑,耐酸碱消毒,用于血液透析纯水输送系统;排水管路完全适配血透常规废水排放,满足院感基本要求。
3.投标截止时间顺延3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血透室水处理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110,000
项目地点: **市**大道5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6-01 16:30
评审地点: **市**大道5号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人电话: 189****8068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5-25 16: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6-01 16: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相关从业服务能力,可承接血液透析水处理设备维保相关业务; (2)派驻服务工程师具备血透水处理相关培训经历或从业实操经验; (3)近 1-2 ****医疗机构同类设备维保服务业绩,须提供对应合同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