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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磨溪145-U2井钻井工程 |
| 项目类型 | 矿产类 |
| 建设单位 | ****川中油气矿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川中油气矿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依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我单位开展了磨溪145-U2井钻井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于2026年4月30日在**省**市**县召开了磨溪145-U2井钻井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磨溪145-U2井钻井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磨溪145-U2井钻井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会议审议,形成了《磨溪145-U2井钻井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6月1日 建设单位及联系人:王明 联系方式:173****9526 水土****机关:****水利局 联系电话:0825-****139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中国石****公司 ****公司川中油气矿 2026年5月6日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