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国土-招标预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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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宁自然资规协告[2026]01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拟以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产业类型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亩均税收(万元/亩)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R D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1

**县西店镇23-08地块

**县西店镇璜溪口工业集聚区

490

二类工业用地

出让终止日期为2051年12月9日止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385)

≥320

≥587

≥44.1

≥2664.7

≥2.3%

≥5.9

1.4-3.0

≤20%

≤70%

该协议出让地块为低效再开发用地,受让人无条件接受产业类型投资的约定条件,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十年内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实控人。受让人未达到投资建设协议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按违约责任处理。投产初始运行期内最高一年或综合考核期任一年,亩均税收指标不足约定最低标准30%的,由相关单位按该地块实际成交价(不计利息)扣除已使用年限出让金(按出让年限平均分摊)后收回宗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相关单位完成回购,其他由受让人自行处置。

二、公示期限: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三、申请方式:对本公告所列地块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需携带用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向****申请。公示期届满,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供地,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供地。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中路199号704室

邮政编码:31560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4-****6830

华女士(****) 联系电话:0574-****6821

****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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