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评估服务采购补遗书1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站评估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询价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原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库”内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修改为:“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本项目原询价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3.2.1 资格审查”中“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库”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以及提供“****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库”入库公告信息(含公告相关附件)网页截图内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造成内容无法识别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注:询价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修改为:“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造成内容无法识别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注:询价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提供,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 本项目原询价采购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五、 资格审查资料”中“(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库”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在本项下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库”的证明材料。”
修改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在本项下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原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中“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6年6月7日17时00分00秒前(**时间)”
5.本项目原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五、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中“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修改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3日”
6.本项目原询价采购文件“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六、响应文件递交”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修改为:“2026年6月8日09时00分00秒前(**时间)”标书代写
询价采购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的均按此条进行修改。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询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供应商自行查阅和下载,由供应商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供应商。请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广场三号楼六层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591-****888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广场一号楼一层
联 系 人:陈耀华(项目负责人)
电 话:159****6348
电子邮箱:****@163.com
平台技术人员电话:139****9993
采 购 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