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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持续****陵园问题纠治整改工作>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4〕18号)文件规定,****纪念馆实际情况,****纪念馆纪念设施划定保护范围。现将具体方案公示如下:
一、划定范围
****纪念馆保护范围为东、西、北以纪念馆现有围墙为界,南至纪念馆南侧道**沿;以保护范围为界,****酒厂西围墙,南至环村南**沿,西至英雄南路西侧居民区西围墙西沿,北至英雄东**沿。
二、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7至2026年6月2日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书面递交材料等形式,在公示截至日期向****反映。
联系人:成瑛
通讯地址:**县胡兰大街综合办公区104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358-****677
电子邮箱:****91889@qq.com
附件:****政府****纪念馆土地权属和划定保护范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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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