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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教督〔2026〕5号)文件要求,我市对照指标开展自查。经自查,**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37项指标已全部达标,自评达到省级评估标准。现将自评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示内容
**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报告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月27日至6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或单位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均可以实名制(单位须加****教育局反映,异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教育局,联系电话:****9330
****教育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