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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开发区东****工业园好莱屋5#一层 | 378,300.00元 | 98.19 |
采购包1(法院食堂配送服务(二次)):
服务类(****)
| 1-1 | 餐饮服务 | 485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 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78,3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柳强 |
| 评审专家: | 翁娟 、 黄国忠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以采购包总服务期限(2年)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100万元以下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算。不足5000元的技5000元计取。成交人不支付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失败的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②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上述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交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支行;银行账号:350********00000074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法院食堂配送服务(二次):1.1349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采平台)功能限制原因无法填写报价折扣,只能填写金额。成交供应商为**** ,成交折扣为7.8折
名称:****
地址:**县**镇**东路17号
联系方式:0591-****909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金祥路517号**海悦园2号楼802
联系方式:0591-****97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晓贞
电话:0591-****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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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