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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27
| 项目名称 | 2026年**区****园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小六路、乐工一街、小七路、兴华南街33巷、小十一路、南十一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205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曾繁伟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024****335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717.4 | 环保投资(万元) | 6.4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照明、绿化景观附属等。****车行道4262平方米、翻建人行道沥青494平方米、人行道砖翻建1578平方米。****车行道1835平方米、混凝土修补332平方米、翻建人行道砖261平方米、翻建人行道沥青483平方米。****车行道1108平方米、翻建人行道沥青905平方米、翻建人行道砖131平方米。兴华南街33****车行道1460平方米、翻建人行道沥青785平方米、翻建人行道砖644平方米。****车行道1844平方米、翻建人行道475平方米、翻建盲道58平方米。南十一路翻建机动车道11550平方米、翻建人行道沥青8530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洒水降尘、运输散装材料的车辆加装篷布遮盖措施后通过相应方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市政管****处理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回收利用,****政府指定的排放场所。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噪声设备尽可能原理噪声敏感区,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现场,采用屏障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得施工,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材料运输车辆禁止乱鸣喇叭。 | ||
| 承诺:**** 曾繁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曾繁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