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规划四号锅炉房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堆渣棚)

审批
吉林-长春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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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5-27

项目名称 ****开发区规划四号锅炉房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堆渣棚)
建设地点 ****开发区红梅街与天泽大路交汇南行300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7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拱文一
联系人 杨宇霖 联系电话 180****8111
项目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4.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扩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堆渣棚1栋,建筑面积720平方米,购置喷雾抑尘系统、通风设施等环保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合理堆放土方,及时洒水,运土车辆严禁超载,避免运输过程遗漏等,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喷雾抑尘系统、通风设施等环保设备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政府规定****填埋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购低噪音设备,从源头上控制设备声级的产生;在设计中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做到挖填同步;完善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筑好排水沟,有效汇集水流,避免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复原;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建设好草皮及植树绿化工作。
承诺:**** 拱文一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拱文一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0000008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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