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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症插件式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一)
采购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
为保障项目交付后设备正常投入使用,实现与现有设备数据互通共享,现就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作如下补充:
1、本项目****医院现有的监护仪对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费、接口适配费、设备调试费、技术服务费、人工差旅费、配套耗材费、后期质保维护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对接相关费用。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对应承诺函(格式按附件),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完全响应本项要求,并自愿遵守相关约定。
2、项目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加对接相关费用,同时须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对接调试工作,若无法完成兼容对接,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采购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违约责任。
3、本通知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此前发布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文件内容存在冲突,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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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7日
附:
承 诺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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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承诺本****医院现有的监护仪对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费、接口适配费、设备调试费、技术服务费、人工差旅费、配套耗材费、后期质保维护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我司全额承担。
项目中标后,我司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加对接相关费用,同时承诺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对接调试工作,若我方无法完成兼容对接,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解除采购合同,并依法追究我方相关责任。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