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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27
| 项目名称 | ******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二期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各乡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311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白岩 |
| 联系人 | 张鑫 | 联系电话 | 187****0330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4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2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租赁村民屋顶约143119平方米,装机容量约30MW。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按要求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场地对噪声的要求进行施工,尽量分散噪声源,减少对周围环境区域声环境的影响。2、人为噪声的控制: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自觉意识,尽量避免人为的大声喧哗噪声。3、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减少强噪声的扩散;将一些噪声大的工序尽量安排在非休息时间进行;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尽量采取降噪声措施。4、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监测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相关标准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合理调整。 | ||
| 承诺:**** 白岩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白岩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