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区鲁台镇李湾行政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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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鲁台镇李湾行政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成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市**区鲁台镇李湾行政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1日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27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采购内容:**市**区鲁台镇李湾行政村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普惠性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2.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资金3.质量要求:合格4.工期:30日历天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三、中标(成交)情况成交人:****成交价:417366.00元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张旭超证书编号:豫241****67759质量要求:合格地址:**省**市**市建筑总部大厦A座J158室四、评审专家名单:刘金钢、吴瑞、李书伟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5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地址:**市**区鲁台镇联系人:赫明领联系方式:152****99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省郑****开发区电厂路80号25号楼9层27号联系人:刘亚猛电话:188****151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亚猛电话:188********2026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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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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