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东软医药服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东软医药服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东软医药服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东软医药服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2年;
3、采购资金预算:29.00万元。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医院。****医疗机构的发展,就医患者数量持续增加,人员规模不断壮大,定点医疗机构面临医保政策和业务不熟悉、平台操作不熟练、问题定位解决专业性强等现状。我院在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随着医院知名度的提升,患者数量持续攀升,****医院的医疗**承载能力,也对医保业务的开展提出了更**求。医保政策的频繁调整,如医保目录的更新、报销比例的变化等,使得医院工作人员难以在第一时间全面、准确地掌握最新政策。例如,在医保报销环节,由于对新政策的理解偏差,可能导致患者的报销申请被驳回,引发患者不满。医保平台的持续升级,功能不断优化和完善,****医院工作人员具备更高的操作技能。
****以近30年医药服务经验和IT技术积累为基础,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专业化运维服务,****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月结对账和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医疗机构实现降本增效的同时,全面提升就医患者服务体验。东软公司从2008年起负责**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服务,且于2021年4月中标并负责**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慧医保)建设工程二期-核心业务子系统建设。我单位自2014年3月****公司提供的相关系统及服务至今,且****不授权任何第三方进项维护升级服务。医院现用的系统由****开发,系统源代码、接口协议等核心知识产权和技术文档均为东软独有。其他第三方运维商无法获取底层代码,无法保证对系统进行有效维护、升级和故障修复,因此只能由原开发商(唯一的系统厂商)提供运维服务。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关于: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申请使用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货商名称:****
2、供货商地址:**省**市**市青城山镇东软大道1号
四、专家组和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
|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家工作单位 | 职称 |
| 1 | 杨贵荣 | 大****一中学 | 高级教师 |
| 2 | 李建彪 | ****委员会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 3 | 杨彪 | ****政府办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2、专家论证意见
2026年5月26日13时50分,经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结果如下:
**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智慧医保)建设工程二期-核心业务子系统由****建设,****自2014年3****公司提供的医保相关系统和服务,该院HIS等核心平台与省医保数据对接正常。
东软公司拥有系统源代码、接口协议、技术文档知识产权,且该公司不授权任何第三方进行维保、升级、培训等服务。为保障服务的一致性和配套性,根据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关于: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5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六、本公示在(www.****.cn)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祥城镇清红路223号
联系电话:087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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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