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县段村乡四龙庙村重晶石矿拟扩大**范围的公示
按照《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及《******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4〕2号)文件规定,现将**县段村乡四龙庙村重晶石矿拟扩大**范围情况公示:
一、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县段村乡四龙庙村重晶石矿
矿山名称:**县段村乡四龙庙村重晶石矿
采矿许可证号:C411********261****9721
地理位置:**市**县
开采矿种:重晶石
开采规模:5万吨/年
原采矿权**范围:
1,****164.27,****1944.52
2,****142.12,****1887.15
3,****062.22,****1912.11
4,****060.22,****1907.09
5,****050.40,****1909.48
6,****052.67,****1915.09
7,****886.12,****1967.15
8,****690.80,****1997.07
9,****718.80,****2117.07
10,****912.80,****2057.07
11,****904.12,****2027.15
*,701,500,,1
开采标高:从701米至500米
**面积:0.0385平方公里
二、拟申请扩大后的**范围
1,****164.27,****1944.52
2,****142.12,****1887.15
3,****062.22,****1912.11
4,****060.22,****1907.09
5,****050.40,****1909.48
6,****052.67,****1915.09
7,****886.12,****1967.15
8,****690.80,****1997.07
9,****718.80,****2117.07
10,****912.80,****2057.07
11,****904.12,****2027.15
*,706,356,,1
开采标高:从706米至356米
**面积:0.0385平方公里
三、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和理由:
《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于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协议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4〕2号):“五、同一探矿权勘查范围内,除油气可以兼探铀矿、钾盐、氦气、二氧化碳气,煤炭兼探煤层气外,油气探矿权人不得进行非油气矿产勘查;非油气探矿权人不得进行油气矿产勘查,非煤矿业权人不得进行煤炭**勘查;涉及国家限制或者禁止勘查开采矿种的,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对综合勘查发现的矿产**(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符合矿产**规划、具备转让采矿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机关提出采矿权新立登记申请。鼓励现有采矿权人开展综合勘查和综合利用工作。允许现有矿山(砂石土类矿产除外)在**范围内以及垂直投影的上下部,按照上述原则开展综合勘查工作,对共伴生矿产**应当综合回收利用,涉及需要进行出让收益处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9日
公示期内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6月9日18: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管理科。
五、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大岭南路与青龙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98—****599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