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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科创产业园A2组团一标段(监理“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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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定标办法-定标方案前附表-实力要素“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配置情况”的评审标准中“①项目组成员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30分,本项满分30分。②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得30分,本项满分30分。③项目组成员中每新增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得20分,或每新增一名监理员得10分,本项满分40分;④其余不得分。”修改为“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要求配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以上要求均满足得基本分80分;2.拟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有1名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之一:①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0分;②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得15分;③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职称得10分。(注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本项满分最高20分。注:上述第2项评审标准,须在第1项基本分达到80分的前提下,方可获得相应得分。”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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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5月2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6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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