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效能,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提升基金监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 《****医保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医保发〔2024〕18 号)文件要求,我局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辖区医保基金监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第三方协助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辖区600****药店、4****卫生院(含34家村卫生室)医保全量数据分析,医保基金使用数据核查、现场稽核、问题台账梳理、政策宣传辅导、监管资料整理移交等全流程辅助工作;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检查及线索核查全流程辅助工作。
服务期限:1 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预算限价:人民币25万元(贰拾伍万元)以内
服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原则,保质保量完成监管任务,严守数据安全与工作纪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注册、有效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记录。
2.具备医保监管、财务审计、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服务能力与人员团队,熟悉医保政策及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流程。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与保密制度,能够保障医保数据安全与工作秘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具备医保基金监管、定点医药机构检查相关业绩者优先。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选机构需提交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包装的材料,包含:
1.询价响应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机构简介、人员配置、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
4.专项服务方案(工作流程、人员安排、质量保障、保密措施、进度计划)
5.含税报价单(总价包干,含人工、交通、耗材、管理、税费等全部费用)
6.诚信承诺书、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7.其他可证明服务能力的材料
1.实行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应合理公允,严禁恶意低价竞标。
2.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总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截止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报送地址:****保障局1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234
****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从资质条件、专业能力、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业绩信誉等方面综合评审,确定中选机构。
1.参选机构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
2.中选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项目,须按合同约定履约。
3.本询价通知最****医疗保障局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
附件: ****政府询价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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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