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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 项目名称 |
在线监测系统委外运维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修改、澄清补充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5点修改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环保/安全主管部门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环保/安全主管部门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第6点修改为:同时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四)质量要求中“(1)中标人须建立并有效运行一套质量管理体系,须通过ISO 9001认证,且认证范围须涵盖环境监测运维服务。”修改为:(1)中标人须建立并有效运行一套质量管理体系,须通过ISO 9001认证。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以上修改内容均已改入招标文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至****“答疑澄清文件”节点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以下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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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6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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