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陵化工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深部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铜陵-义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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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下开采深部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地下开采深部技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地下开采深部技改工程
建设地点: **市**区新桥办****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新桥矿环评报告书(公示稿)附附图附件.pdf | 新桥矿深部技改项目公众参与说明.pdf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区新桥办,本次工程对现有地下开采工程进行技改,开采标高-180米~-680米不变,采矿方法仍为上向水平分层充填法,采矿规模维持180万吨/年,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为-180米~-380米,二期为-380米~-680米),服务年限21年。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建设西翼-380m中段生产系统、3.5万m3/d污水处理站、配套工程等;二期**深部主井、深部副井、通风系统、配套工程及辅助设施等,二期建成后,取消原西翼主井副井的提升任务;选矿依托现有系统。项目总投资131205.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17.9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区域生态保护。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地下开采爆破、凿岩、破碎采用湿式作业,爆破采用小剂量微差爆破,井下破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各放矿点、转运点、提升系统等产尘节点设置喷淋除尘设施;矿石、废石等物料密闭贮存。矿石应通过密****中心选矿加工,选矿后的尾砂再通过密闭管道输送用于本项目井下充填或露天采坑回填。充填站废气、选矿厂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物料运输落实清洁运输要求,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或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优先使用新能源机械并落实编码登记要求,物流大门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建立运输车辆电子台账。废气排放执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中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井下涌水、排土场淋溶水、露天矿坑回填渗滤液、车辆清洗废水、降雨径流水、选矿废水、全尾充填站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应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和《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限值要求排放。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采矿废石不出井。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确保固体废物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 (五)强化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按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设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点。定期检查跑冒滴漏情况,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出现污染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种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公路段的经常性维护,降低交通噪声,确保各工业场地厂界和敏感点处噪声达标。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七)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HJ 1120-2020)等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废水总排口安装pH、COD、氨氮、流量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市环****管理科 受理地点: ****环保局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562-****053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2026-05-27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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