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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物资类第一次协议库存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
否决原因公示
招标编号:****
各相关投标人:
****2026年物资类第一次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
关于提出异议的说明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人为所异议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书未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联系方式:
传真:028-****1294
电话:028****1156
邮箱:****@gwsczb.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