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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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餐厅与食堂三年经营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51.6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职工食堂约561平方米,自然餐厅约1976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5-2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6-10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安**梅园路1号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原合同于2026年6月28日截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不动产权证号:浙(2023)安**不动产权第****428号;用途:文体娱乐用地/文化;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按腾退后的现状。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本项目优先权行权方式为结果行权,具体如下: 先由非优先权人的竞买人按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方式,产生最高有效报价人和最高有效报价(优先权人不参加该阶段的竞价过程)。上述最高有效报价人可在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再报价一次(有且只有一次追加报价机会,须不低于前述最高报价且在600秒内完成报价),该报价为该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报价结束后,由所有优先权人在下述规定时间内就最终报价表达是否行使优先权: (1)若优先权人未行权,则报最终报价的竞买人为受让方。 (2)若优先权人行权,则受让方为优先权人。 结果行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600秒(该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60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3600秒。 特殊情形:如非优先权人竞买人在第一阶段均未产生有效报价的,则第二阶段自然消灭,直接进入第三阶段,该情形下的第三阶段用时至多3600秒。优先权人在第三阶段须行使优先权报价后方可成交,如优先权人未在第三阶段行使优先权报价视为优先权人放弃竞买。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59****1666 |
| 联系地址 |
**市安**梅园路1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1.6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赁期租金不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餐饮、职工食堂、文创产品销售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额的3个月租金(成交年租金的四分之一)。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3.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燃气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不得擅自装修,任何一部分变动均需出租方同意且方案需经出租方把关认可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方根据文创要求,授权馆藏**IP、商标、品牌、展览教育相关内容给承租方,由承租方用于协议文创餐饮产品(指使用出租方知识产权等权利生产的餐饮产品及配套进行的相关活动)开发、销售、包装设计、宣传推广等。同时承租方可使用本条授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其他**单位与个人须经双方协议一致后确认),具体授权及内容由双方书面另行确认。承租方参考出租方基础展陈、相关临特展、文创元素及馆藏**,开发主题系列菜品(套餐)、特色文创茶饮、咖啡、冷饮、甜品等;适时利用闭馆日及闭馆时间面向社会开发特色婚庆、生日宴请等具自然特色的节庆礼仪餐饮,实现场地价值最大化等。餐饮税前营收总额的8%作为出租方文化创意收入分成,由出租方收取,并同步通过**协议明确双方**内容。 8.****餐厅服务人员对外形象要求,服务员体貌端正,年龄不超过45周岁,高中学历以上(其中VIP包厢服务人员2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大专学历以上)。 9.自然餐厅主菜单物价必须设置合理,从经济型到特色型满足不同层次客群需求,需提供最低单价不高于10元的经济型套餐并保障其不间断供应(如售罄则用其他套餐替代),菜品开发及菜单定价需经出租方审核。 10.职工食堂以成本价运营,菜品供应链及配菜流水定期向出租方公布,工作日提供2荤2素及时令水果基础套餐且价格上限不超过20元;并个性化定制减脂餐、营养餐、时令药膳饮品等餐食,每月开展职工用餐满意度调查。同时,为单位公务接待、交流参访、会务论坛、抗洪抗台值班等情况提供餐饮服务。 11.承租方(包括承租方关联方)的餐饮产品销售应接受出租方的监督,监督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可登录系统后台查看销售金额、流水及每月营业报表,出租方可定期对承租方进行专项审计等。 12.****餐厅经营考核制度,设置创意餐饮的研发、营收指标完成情况、队伍管理、顾客满意度、投诉率、大众点评评价等考核指标(其中游客、职工满意度评价分需达到80分以上,大众点评评价分需达到4分以上,考核办法在后续合同中明确。)由出租方开展考核,每季度通报考核结果,季度考核不合格的出租方约谈承租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标的重新招租且不对承租方投入进行任何赔偿。 13.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房产由出租方依照合同约定收回重新启动新一轮招租,若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季度考核平均分值低于80分的,承租方自愿放弃下一轮招租优先承租权,低于70分的,取消下一轮承租权。 14.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允许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腾退交付。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6.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如若委托第三方供应商(包括设计商、制造商、经销商、服务商、执行商等)履行部分责任,需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转包或分包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产。由此造成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为免歧义,对第三方供应商进行的委托不减轻承租方在协议项下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17.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8.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9.意向方一旦提交报名,即代表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决定接受全部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并作出如下承诺: (1)意向方已清晰了解并认可本项目所涉不动产的权属证明状态及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若该不动产已取得不动产证(包括房产证、土地证等),意向方认可其登记的性质、用途可能与成交后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不符,并接受该等不符; 2)若该不动产未取得或无法提供不动产证(即无产证),意向方认可该现状,并接受该不动产可能存在的性质、用途、规划、建设合法性等方面的任何不确定性与瑕疵。 (2)基于上述认可,意向方承诺对由此导致的所有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政策、法律法规、主管部门要求、产权瑕疵、违建认定等导致房屋无法交付、无法使用、被拆除、被处罚、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情形)承担全部责任,不会因此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拒绝签订租赁协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由此提出合同无效、合同解除,或主张任何权利要求出租方、浙交所或相关方对意向方予以任何赔偿、补偿等。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执行标准:须提供营业执照】。 2.意向方应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执行标准: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3.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运营经验及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倒数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符合出租方要求的资料,经出租方审核后出具《运营经验及方案确认函》具体要求如下: (1)意向方须递交《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态定位、运营方案(包括配备人员、管理模式)、营销模式、使用品牌、资质证书等; (2)意****公司)具有文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艺术设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市场营销专业技术人员方面的文创经营人才不少于2人,提供毕业证书、在意****公司)社保缴纳满6个月记录等证明材料; (3)意****公司)具有由人社部及人社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烹调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厨师一名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意****公司)社保缴纳满6个月记录等证明材料; (4)意****公司)具有中餐、西餐研发和经营经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披萨、汉堡、**治、牛排、意大利面等西餐菜品至少10个以上的线上或线下实际销售证明; (5)意****公司****博物馆、景区餐饮运营经验,提供经营执照、场地说明等证明材料; (6)意****公司)具有商务活动、会务、主题团建等组织策划能力,提供相关具体案例及合同复印件2份以上为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银行,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公告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2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一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话 |
0571-****4209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上****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com |
附件(7)
《授权委托书》.docx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x下载预览
《合作协议》.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下载预览